关于召开双峰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
2025-11-27 10:40:56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双峰县融媒体中心 | 编辑:贺磊 |          浏览量:30709

(2025年11月27日双峰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43次会议通过)

根据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,双峰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43次会议决定:双峰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定于2026年1月中下旬在县城召开。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:听取和审议双峰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;审查和批准双峰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;审查和批准双峰县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6年计划草案的报告,批准双峰县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;审查和批准双峰县202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,批准双峰县2026年县级预算;审查双峰县2025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及2026年环境保护目标计划的报告;听取和审议双峰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;听取和审议双峰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;听取和审议双峰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;2025年度县级民生实事事项完成情况满意度测评;票决2026年度县级民生实事事项;补选双峰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,表决通过双峰县人民代表大会部分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名单;通过有关决议、决定;其他。会议召开的具体日期,常务委员会授权主任会议决定后向社会公布。

责编:贺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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